信心与行为 | 加拉太书 3:1-4:7 下午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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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心与行为
加拉太书 3:1-4:7
福音:好消息
罪人因相信耶稣基督,罪得赦免,被称为
义,进入永生。
“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稣基
督”!
- 加拉太书 2:16
保罗从三个角度 论述:
得救是因信福音而不是因行律法
1 从事实的角度
2 从历史的角度
3 从神学理论的角度
1. 从事实的角度:
“我只问你们一件事:你们受了圣灵,是因为行律法呢?是因为听信福音呢?(2节)
“你们既靠圣灵入门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?”(3节)
如何得知领受了圣灵?
你认识到自己是神的儿女吗?
你能真心呼叫神为“阿爸,父”吗?
“神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,使你们呼叫:“阿爸,父”。
(加拉太书 4:6)
2. 从历史
的角度
那以信为本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(3:7)
圣经预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,就早已传
福音给亚伯拉罕
3:8
3. 从神学的角度
1) 律法的功效是: 让人知罪
“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。
因为经上记着:“凡不常照律法书所
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”(10
节)。
扪心自问:我真的能够满足律法的一切要
求吗?
没人可以!
3. 从神学的角度
2)一个精妙的比喻:
律法好像小孩的启蒙老师,等待
孩子长大成人,就将恢复儿子的
身份,不再需要启蒙老师。
(4:1-5)
圣灵的果子 – 行为
信心与行为
在生活中的意义
1)既然相信,就必然有相信的行为
圣
灵
行为是信心结出的果子,而不是信心
的根基
圣
经
信
心
基督
得救的根基
2)进入信仰生命,有些像进入婚姻
幸福婚姻不是自然而然得来
的
夫妻需要树立新习惯、新方式、新惯例,帮
助他们顺利进入新生活;
信心与行为
在生活中的意义
婚姻中规范和自律可以巩固、加强夫妻关系
灵修、祷告、小组、聚会、服侍、奉献
不是守律法,而是基督徒的生活方
式。
信心与行为
在生活中的
意义
但信仰生活又不同于婚姻:
一旦进入与上帝的盟约,我们就永远不会被抛弃。
因为救赎大功全部由基督完成,我们无需替神做丝毫
努力 – 在与上帝的盟约中,我们无比安全。
讨论问题:
1. 福音是什么?为什么说福音是好消息?
2. 你如何得知自己领受了圣灵?
你生命中结出圣灵的果子了吗?(不用过分谦虚…… J )
3. 既然我们不是靠着行为得救,为什么还要强调某些
“行为”呢?比如聚会、灵修、侍奉等等。